与劳动者签署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能解雇吗?怎么解雇?要作出赔偿吗? 一、无固定期限可以解雇的,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解除
如果能员工协商一致的话,是可以从现在开始签订的(理论上来说,是必须从用工之日起签订,但是那样的话,你们要补偿他们这几个月以来的双倍工资,还要补缴社会保险,所以最好跟员工好好商量一下,从现在开始签,同时
双方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还可以以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的方式,在一个月后强制解除合同吗?(劳动者没有任何违规或不胜任工作或岗位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仅仅是因为劳动者因单位不买保险等向劳动监察进行了投
请问律师等劳动法方面的高手: 签订合同时,单位要求同时签订保密协议,协议中有这样的条款:如在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出辞职,需提前半年提出并且调换到非关键岗位满半年后才能批准,否则算违约,需支付巨额赔偿
公司提出要解除无固定期合同(公司无经济原因,我无过错原因,不是能力问题,公司单方违约),也查询了很多关于赔偿的方法的信息,已知道赔偿的月工资算法,年限计算,赔偿倍数,只是对于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不是
合同里没约定合同期限应该怎么理解?可以视为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劳动局说没有约定只是合同不完善而已,应该双方平等协商把合同完善了,这样的话,单位不可能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如果又不同意签订固定期
1、公司为国有企业,工作满2年了; 2、公司绝不愿意答应我解除合同; 3、赔偿是我赔给公司还是公司给我? 1、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的因劳动者自身原因提出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都是没有经济
我在一国营企业工作,今年一月我与公司签定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公司通知我续签劳动合同,人事负责人告诉我原本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由于企业近几年面临搬迁,所以这次暂时签两年固定期限合同,让我不要多
劳动者拒绝与企业签署劳动合同,企业继续雇用该劳动者,怎么办? 1.如果是因劳动者拒绝签署劳动合同而导致事实上未能签订,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是不能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不存在立即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终止劳动关系,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即处在试用期的应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