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现在的老公02年年初登记结婚,女方有婚前房子一套,至今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房产证,(目前还是村里发的房屋使用证)我是1996年买下的这所房子,当初在村里开发商办的房屋使用证写的是我儿子的名子,现在我随
结婚证领了 共同生活了几个月 如果离婚男方该赔偿女方青春损失费么? 不存在这样的一说,因为你们已经自愿领取了结婚证了 如果那样说话,男人是不是也应该有青春损失费呢 才结婚几个月,劝
家住农村怎么会有房产证呢? 按照有关规定,房子产权属于男方父亲,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是无权分割该房产的(如果女方有证据说明购房时女方付了相应款项,可以申请偿付)。
结婚前男方父母买的房子,是其儿子的名.如果离婚女方有权分房产吗 居心不良啊,还没结婚先想到分房了,不过只要是合法夫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可判决离婚的。 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女方的诉讼请求的。而且如果男方婚前就明知自己有这方面的病却隐瞒的话,女方还可以向法院提请赔偿。 我国《婚姻法》规
只要领取了结婚证,没走部队的程序,你们也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只是你们的婚姻可能不符合军婚的要求,你在婚姻中受到的保护与其他人一样,享受不到军婚的特殊照顾。 起诉离婚即可。 如果没有结婚证,起诉解除同
我想问的是 夫妻离婚后 女方没有钱抚养孩子 就把小孩给男方了 可女方现在去要女方的赡养费 因为已经离婚半年多了 我现在的经济不好 男方离婚的时候什么也没有给我 我们没有共同的财产 就是房子之内的 可家
我1996年结婚,和老公的父母一起住在他父亲单位的承租公房中生活了8年,此地址只有我们一家三口人的户口。04年他父亲去世,公房的承租人变更为他的母亲,07年3月他母亲也去世,我们夫妻也不是他父亲单位的
可诉讼离婚,无法要求所谓的青春损失。 请律师,依法办事。 ··结婚是是合法的自愿行为,有病是客观情况,不是当事人的本意。如果因此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母亲个人房产,再婚前怎样立遗嘱给子女 去公证处公证,法律方面,公证的效力最高。 遗嘱是指公民生前依照法定方式,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预先处分,并在死亡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