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官没有调取的证据,二审法官是否能调取? ··当然可以,那是法官的职责和案件的需要。
我的是房屋租赁案 。合同一年的,但因其他原因这合同法律无效了,我要求房东退我剩余房租,他不退,我起诉了因为 付给房租时没开收据,但有合同要求上交款,一审时 他还反诉我了,我出庭了1个证人,可证人没有看
一起劳动争议案,第一次二审终审判决后被告需依法支付原告4000元人民币。但不知何故被告至今仍未支付给原告(由于被告是当地的龙头企业,法院对被告的严重违法行为经常庇护而极不公正)。现因原告有部分请求需要
《调取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 XX, 性别X, XXX出生,汉族 住所地: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 申请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广州XX有限公司在广州市工商局番禺分局的07年度工
他是一个享有上诉权的罪犯,他的罪犯身份从一审宣判生效之时起,至二审宣判他无罪时止。
这是一个违约与侵权竞合的案件,一审原告以违约责任起诉,二审是无独三上诉,请问原告(二审的被上诉人)可以把法律关系改为为侵权法律责任么? 本应诉侵权却诉了违约,二审不能变更诉由,这属于另
对方没有证据,但法庭开庭后不判决对方败诉,而是安排二次、三次开庭,一再给对方举证的机会,这样是否违法? 如果是简易程序,应当一次庭审完毕,但如果是普通程序,庭审只要没有进行完法庭调查,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法官在三个月审限过后并没有判决,也没通知原告说该案件改成普通程序了,请问法官应该被问责吗?原告可以做点什么呢? 向法院领导反映情况
法官枉法的案子太多了,好像没有人管!!国家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与法官审判执行是两回事!!这个社会,劳动者维权咋就这么难?无锡的锦旗哥周力就是个很明显的例子。。。。。 我国 法律体系 太不
在一个案件中,案件没有终结,主审法官辞职,但是案件判决后,判决书上,还是这个辞职的主审法官的名字。 本人认为这位主审法官已经辞职,不具备法律的合法性,不具备法官的责任和义务。应该是冒原法官名称,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