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97年年底领结婚证99年初她老公犯事被抓,她一人在外打工几年后她在家乡买有一房现她欲在打工之地再购一房但不知在所购之房怎定性是否夫妻财产,她要卖家乡那房是否要去监找那十几年没联系的名义老公签字
我朋友97年年底领结婚证99年初她老公犯事被抓,她一人在外打工几年后她在家乡买有一房现她欲在打工之地再购一房但不知在所购之房怎定性是否夫妻财产,她要卖家乡那房是否要去监找那十几年没联系的名义老公签字
婚后买的新房,由我个人出钱办理了首付,并登记独有房卡。按揭也一直由我一个人承担,因为妻子没有工作。请问如果离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如果你们有约定该房产属于你个人所有则不需要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因此,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婚前按揭购房,则婚后还贷以及房屋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希望男方购置房屋后再领取结婚证(因为男方一直不想购房)。而男方家要求女方在购买房屋前领取结婚证。 请问,如果男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付全款购买的房屋是不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按揭,男方婚前付首付
以前的说法是婚前的个人财产经过婚后8年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现在还有什么其他的类似于这样的说法吗? 新婚姻法生效后,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这就实际上肯定、明确了
我老公在我们婚后买的房子,房子上没我的名字,是我老公的名字,我认为也是属于共同的财产,但很多的朋友说什么老公要占的多些,是他买的,也没有我的名字,如果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就不一样了,说的我的心悬吊吊的
夫妻财产是如何界定的 是这样的 我是双胞胎 我弟弟准备结婚了 可是房子是还建房 还要等3年 但是这个房子的问题却让我们家里人头痛 婚姻法说 只要在没结婚和耍朋友之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 反之就属于夫
婚前我以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产证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结婚后,还是继续用公积金还贷款的。后来一次性把余下的款还清了。现在我要出售此房。它是属于婚前财产吗?现在因为下家要做贷款,银行要求我们夫妻二个同时签
公民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并不存在谁(尤其是女方)提出离婚,就要少分或不分财产,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 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况,必须符合《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