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步怎么走?
我与7月3号,给我地方镇人民政府信访办去信,产叙我村全体村民看法和意见,并要求地方政府务必给予答复。哪3件事呢?
第一,开发商在我队被征收的一块土地上,挂羊头卖狗肉,名义上做厂房,实际上是在做商品门面房出售,也就是小产权房。
第2,去年镇政府火速急忙征收我队的一百多亩田地,说是开发商急用,带着强行的手法,采取做村民的思想工作,结果如愿以尝。150亩土地被征,可是怔去了至今荒废在那,开发商仅在四周打道围墙放在那,这就是当初政府说的,企业扩建急需。
第3。因为几次征收我队的土地,镇政府当初在签定合同之前,承诺并答应给我队一块地皮,解决我队一部分村民的房屋基地,现在,村民提出要做房,镇政府却出尔反尔,不答应,说是上面卡得严。
我与7月3号给镇政府信访办一封公民问责,也就是这3件事,提出相关意见和看法,并要求 镇政府这3件事给予答复,但是,至今,镇政府不买帐,没有任何音迅.
请我的好友圈里以及圈外朋友,给以指点。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华云仙语网友,你好!
我来谈以下两点意见,供参考--
如果你坚持走信访的路子,你最好向县一级及县以上的机构反映。镇政府自己纠错的可能性应该是较小的,尤其从目前的情况看。
2、你们的村委会以及相关部门可能已经涉嫌非法用地,甚至涉嫌构成犯罪了。所以,建议你们向各级土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民检察院举报,要求立案查处。
友情提示:
1、上述方案可以双管齐下甚至多管齐下;
2、无论何种方案,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坚持到底。
附 《刑法》相关规定
1、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地方政府就是土皇上。中央无力无暇无法管他们。中央说一万句,顶不了他们一句。
中央软,地方硬。
坚持到底!
看你们的村民中是否有亲戚朋友是做律师的,然后征求一下专业人士的意见。少走弯路……
为你们加油支持。
信访只是政府工作的一种形式,尽管三令五申必须回复,但多半变成了领取政绩的方法.即然有村委会签定,应该由签定合同者直接代表所有人,这样应该是政府与民间组织之间的问题,你自己无论哪种方法都没用.
信访解决不了问题的。
你的情况都没给我们说清楚。
1、征收的主体是谁,政府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的只能是国土部门,相关部门可能已经涉嫌非法用地,甚至涉嫌构成犯罪了。所以,建议你们向各级土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民检察院举报,要求立案查处。
2、征收项目,是做何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三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很显然国家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行为属具体行政行为,其纠纷为行政纠纷。 拆迁单位与拆迁户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同级政府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拆迁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