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被告上法院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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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多月前我在下班回家的途中撞伤了一个伤小学小女孩,当时并不是在放学期间是学校有事提前放学,没有家长去接只又老师送但是老师并没有领着受害者过马路,是学生在前老师在后面走,致使受害者小腿骨折,我当即将她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前一个星期的医疗费是我出的,可之后她家长说让我拿四万到交警队他们要是用医疗费就去交警队取,我没有答应因为我没有那么多钱,但是我说了只要医院要用钱我肯定给你出,只是一下四万我没有也没说我不拿钱给他们孩子治病,就因为这一点他们家就要求换到高档的病房去治疗,之前一直住的是中档的因为病情没有那么严重医生也没有要求去高档的病房,并且向我们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赔,其内容包括:交通费 .伙食费.护理费.雇人种地翻地费.保全费.还提出我要承担全不责任。

现在受害者一直住在医院,且现在不需要用药和观察,只是天天住在医院里,医生说现在是需慢慢养别的都不需要。其家长还要求进行伤残鉴定。

这种情况持续时间已经很长了,法院迟迟不开庭,我心里很急想尽快把这事解决了,一来影响心情,心里放不下,二来医院的住宿费和日常护理费也不少,支付是在是困难,原告已经将我的车我家的房子申请保全。

鉴于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法院提前开庭审理案件呢?在这起事件中我需要承担多少责任。打官司的话我应该从哪方面着手,都那几方应该承担这起事件的责任

麻烦您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的事由为依据的,但你决不是因为“当时并不是在放学期间”也不是因为“没有家长去接只又老师送但是老师并没有领着受害者过马路,是学生在前老师在后面走”而撞她的吧?那么,这就不是导致事故发生事由了。可你没有说明事故的真正原因,在这责任不清的情况下,没法判定你应当负多少责任啊。

至于这“拿四万”是多还是少,不仅与事故责任有关,还与医疗费、住院天数、护理人的工资、伤残等级、城乡户口、当地的地均收入与支付的标准等有关。在没有这些资料的情况下,是说不清楚的。

但有一点你做的是对的。现行的法律没有垫付医疗费的规定,应该是在其出院结清费用后,才能根据相关证据和规定计算具体的赔偿额。这此之前,他们无权漫天要价。

他们提出的交通费 .伙食费.护理费.是有法律依据的(但还有医疗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没有提啊)。但“雇人种地翻地费”于法无据不能支持。“保全费”不是你承担,而是由败诉方承担。

在处理程序上,应该是在伤者出院,结清损失后才能请求赔偿。不能出院不结账就不能确定损失额,则赔偿无从谈起。但你不用着急。如果他们故意“赖床”不出院,你在赔偿时在注意他的病历,到了医院不再输液的日子,或是护士查房有不在的时候,就说明不需要住院了,那么,这此后发生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你都可以拒绝赔偿。

应该是在她出院后,由交警调解赔偿,在交警调解不成时,由他们在一年内向浡起诉,这个一年的时效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计算的,超过了时效,法院就不能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了。所以,你不用急。

你好!你的事情我很同情,谁也不愿出交通事故,出了只能面对,建议你:(1)出事故交通队没出面吗?如交通队介入就能分出责任大小了;(2)你认为应负多大责任?我估计不是全责也是主责,尽量用事实减轻自己的责任;(3)找律师咨询一下,看能否减轻责任;(4)你可以找法院汇报一下对方的不尽情意的表现,敦促尽快开庭;(5)医院那里不要回避,买点东西看看孩子,搞点儿感情投资,把自己缺钱的苦衷说一下,取得同情,或许会好一些;(6)原告的赔偿要求怎么提都可以,关键在于法院怎么处理,建议你不要坐以待毙,最好烦烦法院的人,或许对你好些。现在打官司就得花钱。希望通过努力你的赔偿能少一些。以上建议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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