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员私吞客人丢失物,如何定罪判刑
本人在一家饭馆吃饭,结果丢失了一个钱包!第二天去那家店服务员都拒不承认
最后查看那家店录像~发现竟然是店里的两名服务员拿走的!
服务员只好归还了钱包,钱包的钱是没有少 但是身份证 银行卡 还有打折卡之类全被那两位服务员丢弃到下水道了!!
请问各位 这个可以判定这两名服务员什么罪行吗?(我听一位朋友说,服务员归还了钱财 并且是我自己丢失钱包的。所以对方只有道德上的责任 判定不了任何罪行!是这样的吗?)
谢谢
这里有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服务员是在什么情况下拿走的。如果是在你正用餐的时候拿走的那就是盗窃。因为他知道是你的东西有意窃取,构成犯罪。二是如果你已经离开饭店,钱包是遗忘了被服务员捡到则构成不当得利,还不构成犯罪。但是因为服务员的不当得利行为给你造成损失他们应该给与赔偿。像你的情况,钱并没有损失,银行卡中的钱也没损失,身份证、银行卡、打折卡都是可以补办。你只要叫他们赔偿相应的费用和跑腿钱就可以了。
这个可以判定这两名服务员什么罪行吗?(我听一位朋友说,服务员归还了钱财 并且是我自己丢失钱包的。所以对方只有道德上的责任 判定不了任何罪行!是这样的吗?
··说的对。 这只是一般的不道德行为。捡到他人的遗失物是不当得利,拒不归还是侵占行为。既然已经归还,个别物品遗失,不构成犯罪,让责任人补救、赔偿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