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拿到补偿金
公司给我调到别的部门工作,我说身体原因不能胜任,之后我连续7天没来上班(没请假),结果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请问我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我工作11年)
公司将你调到别的部门工作,应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同类或近似,但如果从管理岗位调到生产岗位,就违反了双方约定,你可以以身体原因不能胜任为由予以拒绝。
但未经请假就连续7天没上班,确属擅自离职或旷工行为,公司可以就此对你进行相应处理。但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缺少批评教育及提示上班程序,确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之嫌。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么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要求公司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
可以要求赔偿,劳动法规定如果在一家公司工作十年以上,如果被公司解聘可以要求每年一万以上作为工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