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酸婚姻 律师人士请进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我是一个全职妈妈,没有工作,没有收入,

结婚没有多久我就怀孕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我生下我可爱的女儿

为了给家里省钱没有请保姆,我独自一人带大女儿,我省吃俭用。

不舍得买一件衣服(几十元衣服)没有买贵一双鞋(十元一对鞋)更没有买高档的化妆品(没有化妆)

从咿呀学语到蹒跚学步,从咿呀学语现在出口成章!千辛万苦把女儿带大到3岁 会背十几首唐诗,会唱几十首歌曲,

都是我一句一句不厌其烦地教会!我整个人瘦了一大圈 (做女儿前120g 到现在做老婆100g)

个中到辛酸只有我一个人体会,每天干不完的家务,卖菜做饭,洗衣干家务活,带小孩我一个人全部包揽。

每天活动的范围就是市场—家—小区

生活对于我来说就柴米油盐酱醋茶,

3年到婚姻,让我彻底认识来我枕边人,生活当中到吵闹摩擦少不了

我忍受,为了女儿我忍耐,为了有一个完整的家。直到有一天,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我被老公狠狠地打伤,

让我无法再忍受下去.......

1 对我的钱财使用限制 一个月1000元伙食费日常用品费(一家三口) 每个月用完都要询问花到哪里去?最好就是做账给他,

我不说,他就不给,从每个月给1000元到现在分次给500元,现在物价上涨 在广州生活 费用够用吗?

2 结婚后我对于他的个人财产,工资收入,存款多少,我一无所知,我问他多次,他都不愿意坦诚相对

我只是想有个知情权,并不是要他的更没有询问他到密码

对我不信任,女儿都生了,都已经3岁来都会叫爸妈 哪里有这样夫妻,这还叫夫妻吗?

3 经常侮辱我人格,伤害我自尊,说我没有文化,素质低,当我是保姆,更让我受不了还侮辱我家人,经常为这些事情吵架!

4 我们夫妻有矛盾,无论大小少事情他每次都是告诉他妈妈,要他妈妈介入 间接影响婆媳关系 有这样到老公吗?还没有长大吧!

5 自私自利,每次吵完架,他都是自顾自己,叫外卖从来都是叫他那一份,也不会过问我要什么更不会帮我叫一份,

我发脾气外出3,4小时,到夜晚11点在小区下游荡,他都不会打电话询问我在哪里,更别说下来找我,

6 难以启齿到事情都是要说,夫妻性生活不和,不懂浪漫,不懂温柔,,一言难尽!

7 吝啬小人,讲说话只有一个讲字,没有言出必行,答应我婚后度蜜月带我去日韩旅游,现在3年时间过去,根本没有做到

每次提起要去,都说要花钱都不去 有这样到老公吗?还爱我吗?和老婆出游怕花钱?

8 结婚三年,逛街买衣服只有一次而已,经常还会为小一点事情和我争吵,不懂生活情趣,和这样的人生活,我能和他过一辈子吗?

9 经常在他到家人面前让我难堪,他弟弟弟媳,爸妈面前大声呼喝我,以显示老婆怕我,他很有面子,很有大男子风范!

这样日子我还能活下去吗?连死的心都有了

10 死要面子,大男子主义 让人感觉是一个伪君子!

我想离婚的话 我可以分到他到财产到吗?

我现在要离婚分财产 房子是婚前财产是他到名字,婚后的财产是车位和一间店铺

我现在可以分到什么?女儿是我的心头肉,但我没有能力抚养她 我没有收入,女儿会判给谁?

我可以要他赔偿青春损失费吗?

离婚,可以分割婚后获得的共同财产。子女,你可争取抚养权。谈不到赔偿所谓青春损失费。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去有关法院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可以分到一般他的家产,青春损失费就不能要了,他的青春也损失了

你可以申请离婚。

1、房子:虽然是婚前财产,但是只要你能证明其中你也有出资,法院也会认定是你们两人婚前共同共有的财产

2、婚后财产一人一半,你可以要实物,也可以将实物折价要钱

****上述财产你可以“你是全职太太平日里对家庭贡献较多,离婚后没有生活来源,生活困难”为由主张多分一些。一般法院会支持的。如果他有诸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问题,你也可以提出多分财产,因为他有过错。

3、女儿你可以要求归你,有男方按照份额出抚养费。因为你女儿较小,由母亲抚养对孩子好。

4、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规定。但是如果男方存在家庭暴力、婚外情等问题,给你造成精神上的创伤,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注意在起诉前收集你们财产归属方面的证据和男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的证据。

您好!

很同情您的遭遇,细细看完,觉得有些复杂了。你们的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若是你婚前买的,算是你的个人财产,若不是,可以请求法院分割房产。

离婚?我觉得法院不大可能同意。一是你丈夫无外遇,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无过错一方更多的财产,这条,不符合;二是你丈夫无家暴,三是你们分居没有满2年。综上三点,我觉得不大会同意。只是家庭内部的矛盾,我觉得你可以和他沟通,或者咨询专业的律师。

关于你女儿给谁抚养,你说你自己无能力,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无能力抚养的,应当给有能力抚养的一方。当然,你可以申请探视权。

至于你所说的青春损失费,我觉得很荒唐了。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说可以赔付青春损失费。试问:女人的青春,是金钱可以衡量的吗?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