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手续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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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西桂平人,我老公是广西南宁市人。我想把户口迁移到老公家。请问这种户口迁移要多长时间?

只要南宁市户籍管理条例允许因夫妻关系,户口能迁入的话,手续顺利40天内必须办结,否则作废。

1、你去南宁丈夫户籍所属派出所,带上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申请入户,派出所开出《同意户籍迁入证明》;

2、到桂平凭以上证明及材料,办理你的户口迁出手续,开出《户口迁移单》;

3、回到南宁,将以上证明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迁入证明及迁移证明都必须40天有效,过期重新申请,遗失同样重新来过。

夫妻投靠办理入户程序、时限

申请入户材料包括:

1、夫妻双方书面申请报告;(原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

2、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3、申请入户人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及入户地所在城区计生部门审核证明;(注:年满49周岁以上人员,不携子女申请入户的, 不须出具计生证明)

4、申请入户人(指18—60周岁)系城镇非农业户口的,还需有原户口所在地的待业证或失业证、下岗证等无业证明。

申请人将申请入户材料交至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内勤,填写《入户申请表》,领取《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办理户口责任书》。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领导20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

派出所户籍内勤将审核后的申请材料上报市局户政处审批。

市局户政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后2日内,派出所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审批合格的,派出所将市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交由申请人回原籍迁出户口。

申请人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报告

南宁市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现户籍所在地),(农业/非农业户口)。本人于 年 月 日与(配偶姓名)结婚,现一起在南宁市 路 号(某小区) 栋 单位 号内居住。根据我市现行的户籍管理有关政策,本人配偶的条件已符合夫妻投靠入户的条件。为方便我们夫妻俩在南宁的居住和生活,本人申请,将本人配偶(姓名)的户口从现户籍所在地迁入本市。

配偶的基本情况如下:配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现户籍情况),(农业/非农业户口),(如是非农业户口,须说明目前是处于待业状态还是在职状态)(职业情况)。

特此报告。 申请人:(手写签名)

时 间:

注:准备材料时请统一用A4纸

材料用钢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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