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几个问题
大家好!我想请教大家3个问题,情况是这样的,我公公有3个仔女,大女是我妈,我妈还有一个妹,一个弟弟!我妈的弟弟是有严重精神病的。第1个问题,再我公公生前,给了5万给我妈,是因为生意上的问题,什么借条都无打的,现在我公公过世啦,我妈的妹妹要我妈拿回那5万,话不拿回拉就告我妈,请问真的打起官司来谁的赢面大。第2个问题,上面都说过啦,我妈的弟弟是有严重的精神病的。在公公还无过世时,我妈给她弟弟买了套房,是留给他结婚用的,房产证是写他弟弟的名子,因为现在我妈生意上又有问题啦。想卖了当初给他弟弟的那套房。但我妈的弟弟是有精神病的,所以卖不了,所以他想把那套房转回自己的名字,要转回自己的名子就要做她弟弟的监护人,要我妈做他弟弟的监护人就要叫我妈同她的妹妹要签名,要我妈的妹妹放弃做他弟弟的监护人。这是法院说的。我妈把这件事同她家族的人都说了,但她妹妹就是不同意,除非要我妈把卖楼的钱分一份给她。我妈肯定不同意,当初买楼的钱全都是我妈出的,为什么要分她一份阿。所以我妈就同法院的人说他妹妹不肯来,法院叫我妈找另一个同妈弟弟最亲的人去,于是我妈找了姑妈去。过了一个月就出了份文件,话我妈做了他弟弟的监护人,但无写上我妈的妹妹放弃做她弟弟的监护人。现在,那套房都卖了,但我妈妈的妹妹还时不时问我妈拿钱。他知到那套房买了,还要说要告我妈,请问,如果我妈的妹妹告我妈,我妈的胜数大吗?我妈那边的人都可以证明到那套房是我妈买的,因为我妈的妹妹比较穷。无可能可以买一套房给自己的弟弟主。但我妈那边人肯不肯出庭我就不知道啦。第3个问题,我公公同我妈的弟弟住了我妈好久买落的房子10几年。我妈对我公公好好,对他弟弟都好好。对他的妹妹都好好。但我妈的妹妹就对我的公公不闻不问,什么事都不理,跟本无做到抚养自己父亲的责任。现在公公过世啦,她就会问我妈拿钱,叫我妈拿会那5万。话要分了他。还要告我妈。我妈给她气爆啦。我的理解是,我妈是因该抚养自己的爸爸的,但因该是同她的妹妹一起抚养的。但我我妈的妹妹无给过生活费我公公,还要时要我公公给他交水电费。现在公公过世啦,我妈的妹妹还有资格分我公公的遗产吗?如果我妈要向她妹妹追讨公公生前的那部生活费,可以追的到吗?我是这样想的,我公公住我妈的楼,按每月500来说,那我妈的妹妹要每月出250啊!现在我公公住10几年!也到有3到4万啊。请问我妈可以向她的妹妹追讨那些钱吗?文笔不好啊,有什么不明的可以问问我,多谢大家回答我问题
这个就是法律的盲点,它依据的只是条例上的东西,而生活是复杂性的,所以,你公公在世时,可以起诉要求其小女儿出抚养费,但现在你公公已经去世,抚养费是要不来的,但遗产按法律条例来说,她是有份的,除非你公公写了遗嘱,把所有财产给你妈,否则她就有份。
你妈妈当初给弟弟买房子是自愿的,等于是赠送给了弟弟,房产证是弟弟的就成了弟弟的财产,既然你母亲做为弟弟的监护人,他的财产处理需经你母亲同意,就算房子卖掉,钱还是弟弟的,你母亲只能是代为监管。如果她要上诉,你妈妈占下风,除非弟弟亲口说同意给大姐。你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咨询是不需要钱的,把一个个问题理清,这样看也看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