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请问下,在中国一个公民被抓进监狱已经2年,至今未判,如果现在开庭判了3年,我想问下是从抓进去的日子算呢,还是从宣判的日子算3年呢?请法律专家给我解释下,谢谢。

根据刑法第47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通俗说:什么时候开始失去自由(拘留日期),从那时算起 。

可以折抵,有期一天折抵一天,管制一折2

可以折抵。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羁押。

羁押有两种,一种是拘留以后的羁押,一种是逮捕后的羁押。关于其他的强制措施,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就讯,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的人立即放回。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而不是剥夺。

拘留的羁押期限一般为1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14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根据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需要,一般要到案件审判终结。

关于刑期折抵,根据所判处的刑罚种类具体判断:判处管制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无期徒刑、死刑不存在折抵问题。

供参考!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