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社保问题
北京市私企,一直未给员工上社保,
员工户口属于外地农民工
如果去劳动监察举报要求企业赔偿
企业如何赔偿?
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每周上6天班,多出来的这1天是否也应该算在赔偿内?
去劳动监察举报需要哪些证据?
未上社保的问题,不存在赔偿。只能要求实缴社会保险费。如果生病因未缴纳保险无法享受医保,单位应报销。
工作时间,一般一个月工作日规定为21天,每天8小时,每月累计工作时间为170小时左右。另外劳动法规定每个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从全年日历时间365天中扣除52个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节假日11天,全年应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 按此推算,每个月平均应工作约167小时.
超过了就应该支付加班费。
举报不需要什么证据,你是单位职工就行,其他东西劳动监察部门应该自己去调查。没缴保险人家上网一查就行,加班你最好有有关登记。
如果员工与该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就没有所谓的“社保”了。
1、由于企业没有给员工支付社保而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应当补缴拖欠的保费,劳动监察部门同时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相应行政处罚。
2、如果由于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用的,8小时工作制外加班按照150%进行支付加班费,休息日加班的按200%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300%。
3、进行举报时应提供你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工资条、工号牌、劳动合同等能证明你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