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讼诉
我对他没有任何情感,我本来有怀孕但最后打掉了,我们是去年九月九号结婚的,没有小孩没有公同材产,我想离婚,我需要退结婚前的那些东西给他吗?诉讼的话要请律师吗?大概要多少钱?
您好!
1、对于你的感情问题我这里不作评价;
2、结婚前的东西,也就是说是彩礼了。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司法解释(二)中涉及的“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不能适用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不过这彩礼要法院支持是比较难的。
3、离婚诉讼可以请律师,但不一定是必要的。律师费有收费标准的,可能地方不同标准也不一样。
如有需要,可与我保持联系。
既然没有感情,那还在乎东西干嘛?
一般来说;那些东西是他赠与你的,既然是赠与的那么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就是你的。你可以不还!
既然是失败的婚姻,那么留着这些东西也只能频添。你对这段不幸婚姻的回忆,最好还是协商解决吧。
如果已经共同生活,则不能退还彩礼。至于律师费,请与当地律师沟通。
彩礼无须退还,你们结婚时间短,财产问题不复杂,财产分割方面你们完全可以协商解决。至于律师费,一般来说离婚案件1000元,按件收费,但各地稍有差异
你好,直接诉讼离婚,律师费可协商
律师费可以协商。
是否需要退钱要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