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严重的误解
财产保全分三种情况:1,诉前财产保全。2,诉讼中财产保全,3,执行中申请的财产保全。前两种保全,有效期直到执行为止。高院所讲的保全时效问题,是指第三种情况,即在执行中所申请的财产保全。要是前两种财产保全也有时效的话,生效的法律文书怎样才能得到执行呢?被执行人躲避两年岂不万事大吉!!!
财产保全分三种情况:1,诉前财产保全。2,诉讼中财产保全,3,执行中申请的财产保全。前两种保全,有效期直到执行为止。高院所讲的保全时效问题,是指第三种情况,即在执行中所申请的财产保全。要是前两种财产保全也有时效的话,生效的法律文书怎样才能得到执行呢?被执行人躲避两年岂不万事大吉!!!
··不可能万事大吉。
既然已经保全,义务人不配合,法院可以径行强制执行执行被保全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