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赔偿
我老公08年12月31日下班在工厂门口被车撞伤,造成半月板II度损伤,韧带损伤,一直修养至今,单位照常发放工资。现在我们准备工伤平残,但是单位不给盖章,认为这样的情况不能评定伤残。问题:1、自己申请并且在指定的医院做伤残鉴定工厂和当地的劳人局是否承认。2、估计我老公这样的情况能定10级伤残,定残后,赔偿问题是不是应该找工厂,如果不是,应该找哪个部门。3、如果几年后,受伤部位恶化,需要手术,费用应该那个部门出?4、如果工厂倒闭,我们能够领到多少赔偿金(目前工资是每个月1800)?问题比较多,多谢各位了!
1、可以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赔偿标准按当地工伤条例,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金额由社保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3、被确认为工伤复发的,费用仍就按上述规定赔偿。
4、工厂倒闭,单位所有人都可以获得规定的补偿,这需按当地规定执行。一般经济补偿,根据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遇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害, 可以认定为工伤。
1、自己申请并且在指定的医院做伤残鉴定工厂和当地的劳人局是否承认。
:可以自己申请。根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但不是在医院作鉴定,而在认定 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估计我老公这样的情况能定10级伤残,定残后,赔偿问题是不是应该找工厂,如果不是,应该找哪个部门。
:应该是在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伤残等级后,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赔偿。但单位没有给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几年后,受伤部位恶化,需要手术,费用应该那个部门出?4、如果工厂倒闭,我们能够领到多少赔偿金(目前工资是每个月1800)?
:这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其中涉及的相关规定是:“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工厂倒闭,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里就不好算了。
一、认定工伤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
1、必备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相关材料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
(3)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劳动部门做职工劳动伤残鉴定。
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评定伤残等级,你说的“右手小拇指 中环指 无名指 切断 在医院治疗后 中环指 无名指再植 小母指缝合”伤情不清楚,请讲清楚经切断是从什么部位切断,(手指关节分:远节指间关节、近侧指间关节和指掌关节),断指再植后,再植手指功能恢复怎么,具体受伤多长时间了,这是评定伤残必须要弄清楚的,否则就是评定出来的伤残也是不准确的。
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根据评定出来的伤残等级有相应的赔偿措施。
给你发个网址,你看看他人是怎样把损害说清楚的,你也可以按照此做。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4659401.html
你可以拍一张照片,发到网上,用正常的手拍照就行,用颜色标明断指和再植的情况最好。或者是把医院的病历复印一下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