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事故致死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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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您好,我叔叔在福州打工,下班出工地途中,工地的一推土机倒退从叔叔背后压过,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推土机司机并无驾驶资格证。叔叔家里情况是:有一正在念高一的小孩,17岁。还有一个8岁的小儿子。我阿姨44岁,务农。叔叔还有一个44岁弱智的弟弟。叔叔的母亲65岁。我急切想知道这件事上叔叔家里人能得到多少赔偿?叔叔家人应该怎样做才能得到赔偿?

描述补充:工地是叔叔打工所在工地,推土机是叔叔单位从其他单位请来的。急需帮助,感激不尽!!

你好!

首先,个人认为请求认定为工伤有一定的难度,理由如下:

你叔叔是在出工地途中出事的,“工地”即为你叔叔的工作场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场所内出事故,要认定为工伤的话,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因工作原因;2.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3. 履行工作职责的。

然而,按照你的描述,似乎均不符合上述条件。即使按第14条第六款,即“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来认定,但问题是推土机也不是机动车辆。

综上,按照你的描述而言,你叔叔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情形。

但,你们可以从另一途径,即请求侵权赔偿来获得赔偿。

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最高院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的,法院应予受理。

这里的赔偿权利人包括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这里的赔偿义务人即推土机的使用者或使用者所在单位。按你所说,推土机你是叔叔单位租赁而来的,那你叔叔的单位应为赔偿义务人。

因此,你叔叔的近亲属可以据此向你叔叔的单位提起民事侵权起诉,诉讼请求可以包括以下费用:

1.你叔叔的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

2.你叔叔的误工费(时间从受伤不能上班之日开始死亡之时)

3.你叔叔住院的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4.你叔叔的丧葬费(金额为你们当地的平均月工资标准*6个月)

5.你叔叔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这里的被抚养人应该不包括你的阿姨以及44岁弱智的弟弟,至于65岁的母亲,还要看她是否有其他生活来源,如果没有,才会被列入,但具体还需法院来裁量是否属于被抚养人。

6.死亡补偿费(金额为你们当地的人均年收入*20年)

7.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而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及其他合理费用。

8. 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按第6条死亡补偿费的金额提出请求)

以上1-7项费用的法律依据主要为《最高院解释》第17条第一款与第三款

第8项费用的依据为《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的第一条、第七条、第九条(二)。

因此,你叔叔的近亲属(你阿姨,叔叔的母亲均可)应尽快提起侵权起诉。

希望顺利解决!

赶快找个律师为你索赔,象这种重大安全事故司机有直接责任但死者的工作单位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最终还是主要应该追究单位的责任。

你的情况最好是请律师帮助,本案赔偿的数额会相当大。争取赔偿的思路有两条,一是从工伤的角度争取赔偿,待遇比较高一些,但工伤认定可能会有争议,主要是你叔叔下班时离开工地时被施工机械压死,不是典型的工伤情形,能否认定为工伤估计会有变数。二是从追究施工单位违法聘用无资质的人操作机械致人死亡责任的角度。但不论从哪个角度争取赔偿,相关法律关系都比较复杂,需要取得的证据也比较多,且需要一些技巧,非专业人士难以做好,而这种事情一旦错过取证的机会,有些证据会失灭或难以取得,做起来就更难了,付出的代价会更大,到时再找律师帮助,费用更高但效果自然比不上现在找律师好。赔偿肯定是有的,关键是做对工作,收集好相关的有效证据,且越快越好,耽误不得。网上这些帮助,无法直接指导你做好每一步工作的,很难争取到理想的赔偿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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