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后上诉到人民法院还可以增加证据吗?
如果,现在员工手上的证据有一部分暂时找不到了,
先凭现有的证据到劳动仲裁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到人民法院去上诉时,
1.丢的证据在仲裁之后又找到了还可以向法院提交原来没有交给仲裁庭的证据吗??!
2.在仲裁裁决之后,到法院上诉还可以增加证据吗??如证人证言
可以。
由于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
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因此,丢的证据在仲裁之后又找到了以及增加的证人证言,只要与诉争的劳动争议有关,即增加的证据等是针对不服的仲裁裁决提供的,符合法律规定。
1、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
2、可以增加,只要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都可以提出。
仲裁和诉讼属于两套程序,所以您的两个问题都是可以的。但是法院会有个提交证据的截止时间,由法官明确告知,请不要超过此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