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问问关于婚前财产公正的问题
您好。我要和男朋友结婚,但是自己有一笔钱,想做婚前财产公证。但是我这笔钱也不在我自己手上而是借出去了。那么我需要把这笔钱拿回来在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吗。我和借我钱的人是写借条还是公证呢。
债务,应该准备有关证据,如借条。男女双方可协商有关内容,撰写协议,如有可能可办理公证。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我觉得你不必为此去作公证。而应该是向法院起诉欠你钱的人。
因为,如果是要不回来,你为此支付的公证费不是白花了么?如果是通过诉讼要回来了,法院的判决书就能证明这笔钱是你在婚前就有的,那么公证岂不是多此一举了么。
一、提交未婚证明;二、提供能证明你财产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