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问题:有关房租租赁 不可抗力损失问题
我承租房屋,但房屋建筑质量不合格,有积雪,但不是很大,屋坏,砸损存储物。
如之何?
因房屋建筑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损害不属于不可抗力,相关方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具体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您承租房屋时房东并没有告诉您房屋有质量问题,况且从外表上看房屋没有明显重大瑕疵,房东构成严重违约,您有权要求其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然对房屋建筑质量不合格您有举证证明责任)
第二,如果您承租房屋时房东已明确告诉您房屋有质量问题,法律上推定您对风险采取默认态度,房东不构成违约,不承担责任,损失子负,但是您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不受租赁期限的限制。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如果你能确认“房屋建筑质量不合格”
那么这种出租合同本身就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