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付多少钱?
麻烦大家帮我看一下,谢谢。
一、甲方欠乙方163396.8元货款,甲方欲抵顶物资给乙方。
二、乙方急需现金,又将此批货物卖给丙方,由丙方支付其163396.80元现金。
三、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丙方将这笔钱先办到甲方帐户上,甲方再将钱转付给乙方。
四、因丙方手头现金不够,向乙方借款80000元,丙方另外交83396.80元,电汇到甲方帐户。丙方给乙方出据8万元欠条。
五、甲方收到丙方办去的163396.80元,将此笔款项全额转付给乙方。
六、丙方通过银行向乙方指定帐户存入8万元,还清欠乙方款。
问题是:
1、乙方应收回的款项金额=货款163396.80元+借出款80000元=243396.8元。
2丙方实际支付款项=电汇到甲方帐户163396.80元+还借款80000元=243396.80元。
双方帐务走平
请问一下,以上计算方法对不对?
现在乙方称丙方电汇到甲方帐户的163396.80元中有他的80000元,因此丙方实际支付货款只有83396.80元,加上丙方还他的80000元货款,丙方只支付了他163396.80元,因此丙方还欠乙方80000元,应再付80000元给乙方。
可是这样一来,丙方支付的金额就成了323396.8元,比应付金额多80000元。
请教大家帮我看一下,多谢了。
自己混淆自己了。
丙实际支付现金83396.80元,另加还借款80000元,共计163396.80元,没有另外支出啊
乙也是,收到甲的163396.80元,另外收到的是还款80000元,但,这只是之前借给丙的,即之前乙的账户上是借款出去,现在还回,账务是平的。
乙方应收回的款项金额=货款163396.80元+借出款80000元=243396.8元。
丙方实际 支付 款项=电汇到甲方帐户83396.80元,另欠乙80000元。
这样不是平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