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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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发生争议有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裁决”或“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解决”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不一定有效,要看当地是否有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如果这样的话,这个约定就是无效的,因为仲裁机构的约定必须明确。但是根据语意能确定的,也可以算是约定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第五条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第六条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中明文规定了双方可以约定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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