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
情况是这样的:我(男方)婚前买了一套房子,产权为我父母和我本人,产权比例为我父母占99%,我占1%,银行的按揭贷款的申请人为我,共同还款人为我父母,首付的钱是我父母出的,首付的发票上为我父母和我三个人的名字,婚后的还款是这样的:以我父亲的名义在银行开了个指定还款帐户,然后每月实际都是我父母把他们的钱打入该帐户还款,我自己和我老婆从未把我们的收入打入该帐户还款
问题一:如果我和我老婆发生离婚,我老婆有可能得到该房屋产权吗?
问题二:怎样可以证明该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还款是我父母在还,而不是我们夫妻在共同还款??证明方式最好可以说的具体一点.谢谢了啊
问题一:该房产为你婚前个人财产,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你的妻子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问题二:你无需证明谁在偿还贷款,即使你的妻子帮你一起还贷,并不因为帮你还贷而获取该房产的物权;如果离婚,你的妻子应当举证帮你还贷的金额,到时你将相应的价款偿还给她就可以了。
第一个问题,如果是按照你的说法,你妻子无权分房子。因为房子是你婚前买的,首付和按揭都是你父母支付的,你只是在婚前支付了部分首付,这房子不算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个问题,产权是你和你父母的,就是说房产证上没有写你妻子的名字,那就根本不需要什么证据!只要你不变更这个产权关系,房子就理所当然地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你妻子没有房子的产权,那样如果她想证明这房子有她的份,就得她来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出过钱。你们不用找证据,只要保持现状就好。
1、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这套房子应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当然严格意义上讲,是你和父母共同共有的房子)。
2、之所以让你成为产权人,是利用你可以贷款的便利,而真正的出资人是你父母,产权比例为你父母占99%,你占1%就是证明。
3、但毕竟部分按借款是在你们婚后偿还的,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按揭还款是你父母出资的话,将被认定为是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证明婚后还贷款的出资人是谁至关重要。
4、既然婚后仍然是你父母出资,那么,只要保留全部你父母出资的证据资料即可(包括由你父母把钱打入指定账户,再转入还贷账户等)。
基于以上分析,房子应该与你妻子无关,那么,即使你们离婚,你妻子也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但有一个问题你阐述的并不清楚或者有误,即贷款申请人是你,还贷人一定也是你,为什么会出现“以我父亲的名义在银行开了个指定还款帐户,然后每月实际都是我父母把他们的钱打入该帐户还款”的情况呢?!
"海天一色"朋友,我是楼主, “以我父亲的名义在银行开了个指定还款帐户,然后每月实际都是我父母把他们的钱打入该帐户还款”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我们在买房时和银行签的贷款合同如下:我本人是贷款申请人,我父母是共同还款人,即我们三个人的名字都写进了贷款合同,然后银行告知我们银行可以给我们开一个专门还款的帐户,也可以我们自己开一个还款帐户然后通知银行作为还款帐户,于是我们就以我父亲的名字开了一个帐户然后告知银行作为还款帐户,每月的9号银行都会自动从该帐户扣去等于按揭数额的钱以作为还款.
另外我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朋友们:如果这套房子是作为我的婚前财产,那么我和我妻子结婚持续时间满若干年后是否会自动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对待??
最后谢谢"神兵玄奇灭鬼神"和"海天一色"两位朋友,真心谢谢你们!!!!
你好:你们最好与你父母之间签订一个协议,证明房屋贷款为你父母所还,而非你们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