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商城——是否准确的界标
夏商周断代工程的一个重要成果是确认“偃师商城是夏商文化的界标”,这对确定夏商文化的分界意义无疑是重大的,在学术界的影响也是深远的。《中国文物报》2001年8月5日发表了刘绪先生的一篇文章:《偃师商城——不准确的界标》(以下简称刘文),对此提出异议。对于刘文的意见,笔者有点不同的看法,提出来求教于刘绪先生。
刘文认为偃师商城的始建时间不是夏商王朝交替的准确的界标。其实准确只是相对而言。如果如刘文所说,“由灭夏到从故亳都迁至偃师新毫都,尽管期间所历时日也许短到数年,甚至数月,难以用考古学方法来判断,但新都的始建和最初使用毕竟不是准确的商代起始”,那么在此意义上,偃师商城确实无法将商代起始年代精确到几年甚至十几年。但是考古学是不可能也无必要达到这种准确度的。除非发现确凿的纪年文献,将成汤灭夏之年精确到某年,否则任何一个遗址也不可能成为这种意义上的“准确界标”。
当然,我想刘绪先生之本意并非如此,否则,讨论毫无意义。其实,说偃师商城是夏、商文化或夏、商王朝的界标,其本意是指:偃师商城作为成汤灭夏之初在作为原夏都的二里头遗址附近兴建的一座镇抚夏遗民、巩固统治权的城池,无论它是“西亳”也好,别都也好,军事重镇也罢,它都寓示着夏商更替的历史大变,成为一个历史分水岭和夏商分界的界标。没有偃师商城这样一个考古学上准确可靠的文化界标,我们很难区分先商文化在何时完成向早商文化的过渡,同样也就难以区分何时夏文化被商文化代替。
目前,持“郑亳说”的论者都以《逸周书·殷祝解》、《尚书·汤诰序》、《史记·殷本纪》等历史文献为依据,认为成汤在灭夏之前已都于亳,而非先灭夏再建亳:偃师商城为成汤灭夏后所建之别都或城邑,也就不可能能是成汤灭夏以前所建的故亳都。我们姑且以此说为是,先假定郑州商城确实为成汤灭夏以前所建之亳都,灭夏以后又复居于此,那么在郑州商城就应该有一脉相承的先商文化和早商文化。众所周知,由于族属、文化特征和年代的不同,夏、商文化区分相对容易一些,而族属相同、时间上前后衔接的先商文化与早商文化,仅从陶器等文化遗物的变化上则很难把它们区分开来。而偃师商城为成汤灭夏之初所建的早商都邑,学术界公认此遗址并无先商文化的遗存,但却有着最早的早商文化遗存,正好为划分夏商文化,早商文化和先商文化提供了最准确的界标。如果没有偃师商城特别是偃师商城小城的发现,单从郑州商城的文化遗物的分期,我们很难准确地将先商文化与早商文化的界限划分开来。只是由于有了偃师商城这样一个关键的可靠标尺,我们才能真正将区分先商文化和早商文化的研究往前大大推进一步。
因此,即使在假定郑州商城为成汤灭夏之前所建亳都的前提下,也丝毫不能动摇偃师商城作为夏、商分界,先商文化和早商文化分界的界标的地位。当然,上文将郑州商城作为成汤故亳都只是为了更方便讨论的一种假定。其实,这一假定本身疑问很多。如若郑州商城是成汤灭夏之前所建之亳,那么郑州商城自然应有成汤灭夏之前的先商文化遗存。那么郑州商城到底有没有所谓的成汤灭夏以前的“先商文化”遗存呢?
邹衡先生曾对郑州等地商文化遗存进行过分期。其中,先商期分为两组,第1组遗存在郑州没有发现,第Ⅱ组以郑州“南关外期”等遗存为代表。所谓“南关外期”的文化遗存是指以郑州南关外遗址的下层为代表的商文化遗存,郑州二里冈C1H9为其代表性遗存。有的学者认为郑州商城建于南关外期,并由此推定郑州商城是建于先商时期的。
但是,问题的症结在于,“南关外期”的文化遗存并非先商文化。
偃师商城属于商代早期的都邑。学者或认为偃师商城是成汤灭夏后建的都城“西亳”,或认为是商人灭夏后为镇抚夏遗民所建的一座军事重镇或别都,但学术界公认偃师商城并无先商的文化遗存。
但是就在这样一处被学术界公认属于早商文化的遗址,发现了相当于郑州二里冈C1H9即“南关外期”的文化遗存,也即某些学者认为属于先商文化的文化遗存。检索历年偃师商城遗址发掘的考古资料,属于这一阶段的文化遗存广泛分布。偃师商城商文化一期(相当于郑州二里冈C1H9亦即“南关外期”)早段“灰沟”遗迹的发现,说明商人早在“南关外期”时就已在这一地区驻留。这与商人灭夏后在作为夏王朝晚期都城的二里头遗址附近建都(抑或如某些学者所说为镇抚夏遗民而建立军事重镇)的历史事实应有密切联系。
不管怎样,相当于“南关外期”的文化遗存在偃师商城遗址的发现,意味着“南关外期”的文化遗存只能是早商文化,而非“先商文化”。如果真如某些学者所说属于“先商文化”,那么岂不等于说偃师商城遗址最早是作为一处先商文化遗址而存在的?
此外,偃师商城至迟在其商文化第一期(相当于“南关外期”)时就已建成小城(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与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队《河南偃师商城小城发掘简报》《考古》1999年第2期)。这一点更确凿无疑地确定了“南关外期”的文化遗存是属于早商文化的。
综上所述,“南关外期”的文化遗存属于早商文化。既然“南关外期”的文化遗存不是先商文化,而是早商文化,那么即使如某些学者所说的,郑州商城建于“南关外期”,也只能说明郑州商城遗址只是一座早商文化的城址,当然不可能在成汤灭夏以前作为故亳都存在。
以此看来,持“郑亳说”的一些学者一直以文献记载的成汤灭夏“复归于亳”这一历史事件作为郑州商城为成汤灭夏以前所居之亳都的重要证据,是与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考古发现相悖的。这一点的确认恰恰是偃师商城作为夏商分界界标而给我们在研究上、认识上廓清了许多迷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