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我爱人骑自行车穿越马路,已过公路中心虚黄线。对方骑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与自行车相撞。我爱人当时昏迷不醒,经过抢救现已脱离生命危险,目前可以出院进行恢复治疗。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送达,对方负主要责任,我爱人负次要责任。现已经花去医疗费用近15万元,对方已经支付4万5千元。因为我花去近10万元,现在借不到钱结帐而不能出院,对方也说筹不到钱。此次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用较高,估计需要20万元。
请问律师专家:
1:对方应当赔偿的比例是多少?
2:如果对方不再支付费用,我该怎么办?
3:如果起诉对方,是否对方没钱赔偿怎么?
4:如果是分期付款,最长时间是几年?
5:是不是对方被判刑,就不需要赔偿费用?
恳请律师专家给个解答,谢谢了!!
1.对方应当赔偿百分之七十,
2.如果对方不再支付费用,可向交警部门反应和上法院起诉,
3.如果起诉对方,法院会强制执行,
4.如果是分期付款,最长时间是2年内,
5.不是重大事故不会判刑,重大事故判刑,赔偿还是按法院判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