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有部分需要重新申请仲裁上高院妥当么?
我的劳动争议案已过二审,二审也作了终审判决。由于被告是当地的龙头企业,一、二审且判决书中有很多的瑕疵而偏袒被告。且故意在判决书中载有“没有经过申请仲裁的请求不在受理范围”。鉴于此,我当前的想法如下:
(1)先是向高院申诉,同时重新申请劳动仲裁;
(2)等重新申请劳动仲裁到二审结束后二者一并向高院申诉。
请专家指点迷津。谢谢
另:我的二审判决书下发后,判决被告支付我4000元,我该如何领取这笔款?我可以领取么?领取后会影响我向高院的申诉么?
我的劳动争议案已过二审,二审也作了终审判决。由于被告是当地的龙头企业,一、二审且判决书中有很多的瑕疵而偏袒被告。且故意在判决书中载有“没有经过申请仲裁的请求不在受理范围”。鉴于此,我当前的想法如下:
(1)先是向高院申诉,同时重新申请劳动仲裁;
(2)等重新申请劳动仲裁到二审结束后二者一并向高院申诉。
请专家指点迷津。
··两回事,两个程序。对生效判决不服,可以依法申诉要求再审;劳动争议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但,如果是同一争议,法院已经终审判决,则不能再申请仲裁---一事不二处。但,判决没有涉及到的争议,仍然可以申请仲裁。
另:我的二审判决书下发后,判决被告支付我4000元,我该如何领取这笔款?我可以领取么?领取后会影响我向高院的申诉么?
··二审判决生效,可以持判决书去一审法院要求执行(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