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高院审理案件么?(问题问的就不专业,呵呵 。。。真是不懂,不好意思)
有关一房产纠纷,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已经进行了终审判决,但是败诉方还继续向高院起诉。
很简单的事情,男女买房各付一部分首付,本来是一起买的,写过共同购买协议,但是后来一方自愿退出,然后把合同更改成一方的名字,但是共同购买协议没有撕毁。现在一方以共同签的共同购买协议要求法院分割产权,但是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一审和二审都是败诉。
败诉方现在继续向高院起诉,请问高院会受理么?如果受理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形式审理?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不能再上诉。败诉方向高院提出叫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只是一种申请,不一定会再审。高院先要进行审查,审查原判是否确实有错或是否符合再审条件,如果原判有错,高院就会立案再审,否则,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