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诉ktv噪音扰民的问题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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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旁边那家ktv低音炮严重扰民,现正准备起诉,发现他有些行为是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具体想请教一下:

1、第七条(二)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我家的住宅楼跟ktv营业楼是紧挨着的,共墙的,这明显是违反了。但问题是他07年开始营业,我家是08年才买的房子搬来住,这样会不会使我有点理亏。

2、条例规定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谁知道具体是什么样的标准?上次环保部门来我家测过分贝,结果是稍微超标(其实是严重超标,其中的黑幕我就不说了)。据说现有的技术是测不到重低音分贝的,而ktv的低音炮通宵发出的“轰、轰”的重低音才是扰民的罪魁祸首。所以上次环保部门来测的时候明明听到轰轰的巨响依然说只是稍微超标。在这点上有什么法律可以帮助我?

只要您你所住住宅楼建成的时间(并非您搬进来的时间)早于娱乐场所设立的时间,您就有权提起想邻关系的民事诉讼,要求其歇业搬迁,没必要进行燥声标准检测,因为法律明确规定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如果要您你所住住宅楼建成的时间晚于娱乐场所设立的时间,那就只好举证证明它排放的噪音高于国家标准,参见环保部发布的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http://www.zhb.gov.cn/tech/hjbz/bzwb/wl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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