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包
本公司有一小块业务由数名员工完成,并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现欲将这小块业务承包给个人,与其签订承包协议,而不与其他人签订劳动合同,从而避免一些麻烦。请教,这样可行吗?
劳动合同只能是由用人单位(必须有资质)与劳动者签订
公司准备将原由数名员工完成,并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小块业务,改为承包给个人是企业的权利,但因此而不与其他人签订劳动合同,应是在上述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否则就形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由于是公司的原因不再与上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这种做法还存在着巨大风险,即该员工承包后在招用上述员工或其他人员,与其形成雇佣关系,一旦发生事故,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公司将因为承包者系自然人,不具备资质等原因,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