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失火,承租方有责任吗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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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今年17岁,在外租了套房屋居住,一天外出时,家里失火,经消防队调查,失火原因不明,这样就分不清是谁的责任。现出租方要求赔偿损失,该怎么办呢?

朋友今年17岁,在外租了套房屋居住,一天外出时,家里失火,经消防队调查,失火原因不明,这样就分不清是谁的责任。现出租方要求赔偿损失,该怎么办呢?

··既然如此,那就分不清责任,不能确定是房子的构造、设施还是承租人的使用、管理的责任。 失火成为意外事故,根据民法通则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合理责任原则),损失应当双方均摊,各承担一半。

1、按你说的情况,符合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即“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出租人无权向你要求赔偿损失。

2、并且如果你认为继续租其房屋有不变的话,可以根据上面的条款要求少付或者不付租金,也可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失火原因不明?

让房东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

第一要看约定,第二,无约定,应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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