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教房屋买卖问题?
我父亲于2003年去世,父亲身前有两套房子,产权证上都是我爸爸的名字,当时没办理产权证的更改,一套房子是自己购买的100平方米,另一套房子一共有三间60平方米自己造的老房子,其中有一间是我爷爷以前造的,其余两间房子是我爸爸造的,我爷爷和奶奶是2005年去世的,我爷爷奶奶共有7个子女,两个老人去世之后,7个子女一起协商遗产继承的问题,后来因为那套60平方米的房子只有一间是爷爷的,所以协商后的结果是那套60平方米的房子给我爸爸。2009年,由于一些原因,我们准备把那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卖掉,但是由于以前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更改,现在我们想把两套房子的房产证都更改掉,所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因为我爸爸先与我爷爷奶奶去世的,所以要我爷爷奶奶的其余6个子女都来签字,没想到其中有个大伯不同意签字,其实那套100平方的房子和我大伯大姑没什么关系的,但是也不愿意签字,我想问的问题是,我现在那套100平方的房子如果不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直接去交易合法吗?会有纠纷吗?如果不合法,那应该怎么做?
我现在那套100平方的房子如果不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直接去交易合法吗?会有纠纷吗?如果不合法,那应该怎么做?
2009-09-10 13:12 补充问题
可是房产中介说可以不用去公证处,叫我们拿好房产证和身份证,他们帮忙办房产证的过户手续,我们只要等着拿卖房的钱就是了,不知道这样合法吗?会不会有纠纷?
必须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才可以过到你的名下。你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置,肯定无法进行交易。中介如果这样说,那不是你们那的房地产管理局不严格,就是中介在用非法手段,肯定会有纠纷的。
你的这套房子,因为你爷爷是在你爸爸后边去世的,所以涉及到转继承,意思就是本身你父亲的财产,应该由你父亲的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但是你父亲的父亲(也就是你的爷爷)去世,就转由你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即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大叔大伯什么的,是你父亲的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好绕口)。不过没多少份额的,本身为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你父亲占到50%;父亲去世,由你父亲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那你爷爷奶奶你的母亲和你四个人共同继承,那么你和你的母亲又有了这剩下的50%里的50%,就是一共75%;然后你的爷爷奶奶的七个子女,(顺便问一下,你的太爷爷太奶奶和你的太姥爷太老奶都去世了吧。。。如果还在世的话还有他们的份额。。。不过看你的叙述,应该是去世了)分这25%,你作为你父亲的代位继承人,取得你父亲的那七分之一;那么其余人都把他们的份额赠与给你和你母亲,那你的大伯其实只有25%里的七分之一的份额,即3.57%。如果你的母亲将她本来的份额和从这继承中所取得的份额再赠与给你,那就是96.43%对3.57%了。实在不行就和他协商,补给他点钱算了啦~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100米的这套房子和你父亲的兄弟姐妹是有关系的。你父亲先于你爷爷去世,该房屋由你爷爷奶奶和你进行继承。你爷爷奶奶去世后,你爷爷奶奶继承的你父亲的房产部分由你父亲的兄弟姐妹继承,因此该房产由你和你兄弟姐妹共有。
因此是需要你父亲的兄弟姐妹做继承放弃公证的。如果无法做公证,只能起诉解决问题,房产归你,你给其他的继承人以货币补偿。
没有他们的签字,你办不了公证,你也卖不了。如果想让给你出主意,请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