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继承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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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很早就过时了,没有留遗嘱。最近父亲过世,留下房屋一套,其他子女要钱,把房屋留给我。办手续时需要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但是我们已经近50年没见过了,早就失去了联系,没有办法开到死亡证明。父亲户口本上籍贯只有“辽宁省辽阳市”,也没有具体地址,现在我该怎么办?

你这个证明是公证处要求的吧,如果你知道祖父母的原居住地,可以到他们的原来居住地所在公安机关或者村委会要求开具死亡证明,证明祖父母先于父亲死亡,不存在继承你父亲遗产的问题。如果你找不到祖父母的线索,可以申请调查你父亲的档案,应当有你祖父母情况的记载,包括姓名、住址等。如果公证处都无法排除你祖父母是否先于你父亲死亡,一般情况下,他们会告知你们到法院打一场继承权案件,由法院通过审理程序查清你父亲死亡时的继承人是哪几个后,制作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确定遗产的继承分配

到你爷爷奶奶原居住地派出所或者村里开具。

首先你要搞清楚,办手续时需要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是哪个部门要求提供的,如果是房管部门,则他们的要求是不合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过户只需要提供房屋产权人即你父母已经死亡的证明,同时子女已经对房屋归属作出明确约定,即你获得房屋,另外再由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情况属实证明,有了这些材料房管部门就应当正常办理手续,如果拖延不办可以到其投诉科去投诉,严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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