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后,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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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05年结的婚,10年9月离的婚,二个月后又复婚了,(但是现在也没办复婚手续呢),05年结婚时我父母给我买了一套房子,离婚的时候,他什么都没拿,净身出户,离婚后,他父母又给他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们复婚了,他准备把我的这套房子卖了,装修他现在的这个房子,剩下的钱做生意或者干点其他的,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复婚后,他的房子有可能是共同财产吗?如果我卖房子的钱花没了,以后能和他共同享有他的这个房子吗?如果我们以后又离婚了,我能和他共同分这个房子吗?

1、你们两人的房屋均是婚前财产。你们事实上虽然已经复婚,但是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在法律上讲你们不是合法的夫妻,法律自从1993年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婚前财产不因婚姻的存续转变为共同财产。建议你不要卖掉房子。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他现在的房子,是他的父母给他买的,一方面是婚前所购买,属于他个人所有,另一方面即便是复婚后购买,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父母购置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

3、你们以后履行复婚手续后,如果再离婚,房子你是分不到的。房子的自然增值也是你老公的。《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卖掉你的房子,可以要求变更他的房子为你和他共有或者将房子登记在孩子的名下,也可以用你老公的房子抵押贷款,来专修或者做生意。

··不知道你们的感情到底多深?

如果没有结婚登记,你们现在是同居,不是婚姻关系!没有资格谈论共有财产问题。

你离婚时,财产也有约定,没有结婚登记以前,各自的财产不互相交叉转移。你的房子卖了,留下的是他的房子————这就是法律后果。

不能。房子属于他的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解释,婚前购买的房产,且登记于购买方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而且根据新婚姻法解释第六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或增值收益,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孳息或增值收益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房产在结婚后所产生的收益也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除非你有贡献,而且有证据能够证明。总结成一句话就是:你对于他的房子只享有居住权不享有所有权。三思而后行

离婚后,他父母给他买了套房子,这就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复婚后再离了,你不能分配该房子。。。

请三四而后行,不要动你自己房子的脑经,给自己留后路。。。

“离婚后,他父母又给他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个人财产,即使是你出资装修,也不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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