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遗产问题
我父亲单位的集资房是我和老公出钱买下的,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如果房产证是打算写我父亲和我的名字,但由于我和老公的婚姻出现了危机。我父亲打算把这套房子子由我一个人继承,在遗嘱里写明我老公如果和我离婚是没有权利分这套房子的。这样的遗嘱合法吗?
··两个问题。
1、你父亲的单位集资建房,你父亲有权享受,而你们没有。 房产证应当办在你父亲的名下,就是他的财产,与你们夫妻无关。
2、你父亲单位集资建房,由你们出资,是家庭协议,但,不能改变房产权性质,你父亲是产权人,你们是出资人。 你们离婚,无权分割父亲的房产。 但,你们的出资,如果有借钱的证据证明(借条),可以视为是你父亲借你们的钱,你父亲有义务还你们。 如果没有借钱的证据,可以认为是你们赠与给你父亲的钱,你们连要求还钱的权利都没有。
这就是法律,与情理有巨大的差距!
婚后你们买的房子视为你们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产权现在只属于你父亲一个人所有应该有效,但产权上有你的名字也应该是属于你们夫妻共有的,遗嘱效力不大吧
这个好整三,办房产证时不写你老公为共有人就行了
只能写父亲一个人的名字,只要写了夫妻任何一个人的名字就有属于夫妻共有的部分。比如写了A和B的名字,而且B和C是夫妻,那么A有一半,B和C共同享受另一半。
房屋就登记在你父亲一人名下
然后你父亲立个遗嘱,说明该房屋将来由你个人继承,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公证一下即可。。。
不合法,在离婚的时候,你老公可以要求你返还当初他出的钱,不然的话,打官司的时候会麻烦一点。在返还钱以后的话,那房子可以作为你和你父亲一起买的房,那么你父亲的遗嘱应该合法吧。具体的最好去询问律师
房子是你和老公出钱买下的,因此应该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但你们还未进行房产登记,如若想一人继承,则以你父亲一人的名义进行登记,再单独立遗嘱指明由你继承。
单位的集资房能有产权吗?这是个问题
如果房产证写你父及你两人的名字;你父亲占1/2(这半间房将来的继承权是你母亲占50%,余下50%由你兄弟姐妹平分,你父亲有中遗嘱的另作别论);你自己占1/2(这半间如果离婚由你夫妻二人平分,除非一方愿意放弃另作别论)。所以,如果你不希望你老公有继承权的,最佳方案是房产证就单单写你父亲的名字,并由你父亲立下遗嘱全部产权将来由你继承。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分割。
因此,如果房产证上签了你父亲的名字,则你父亲可在遗嘱中注明该项房产仅由你一人继承,完全合法,你可以据此顺利得到全部房产。当然也可以在房产证上签你和你父亲两人的名字,这样的话房产为你父女二人共有(注意房产为不动产物权,不可分割,为共同共有,每个共有人均拥有该房产的全部物权),你父亲同样可在遗嘱中写明房产由你一人继承,但如此一来你自一开始拥有对房产价值50%的请求权,这部分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你丈夫便拥有对该房产价值25%的请求权。所以,建议采取前一种方式。
但是,你丈夫也有权要求你父亲偿还买房时支付的价款的一半,因为这部分价款是以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支付的。如果这部分价款未能在你父亲身前要回,则在你继承该房产之后,如果你夫妻二人离婚,你丈夫同样可向你请求支付该笔款项,因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你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继承了父亲的债务。但是无论如何这项房产会是你个人的。
不合法。因为《婚姻法》规定,离婚自由,他人无权干涉。而你父亲如果这样写,就是干涉了你丈夫的离婚自由,是无效的。事后还是有纠纷。
你可以让你父亲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明确指定),那样,这个房产就是你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财产,更简单,没有其他的法律纠纷。
如果完全是你父亲的财产,只要他遗嘱明确只给你一个人继承,就可以了。
如果是你们夫妻双方支付的先期房款,应该做为你父亲的借款,其中有一半应该属于你老公。
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