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书,这样写有什么问题?
借 款 合 同 书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全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 2011年04月09日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50000.00(伍万元),每月利息为人民币1000.00(壹仟元),按月支付利息,每月末支付当月利息,借款期限1年。
二: 乙方如末按期付息,逾期每月按本金的1%给付违约金。
三: 乙方到期后不按时还清甲方的本息时,乙方自愿把现所有的房产(抵押给甲方的房产)折价变卖,还清甲方的本息。
四: 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电话:
乙方(签名、盖章):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两个问题。
1、借款期限决定利息。利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
2、违约金法定标准是按照借款额日增万分之五。
其他条款自便。
这样写算是可以的……
本来借款不是双方立合同的,是借款一方写借条就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