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
1.公司为规避风险制作了两套工资单一套是依劳动法制作但那是假的,另一套是真的但工资单上没有:公司名称、公章、任何人签字、任何日期关联字符,争议仲裁时公司举证出示假证,怎样才能推翻?2.工资是银行卡代发员工可否有权调阅入帐清单?能否作为证据?
没有公司名称、公章、任何人签字、任何日期关联字符,这份证据的证明力本来就不高,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作为证据必然要满足证据的三性: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首先它就不满足客观性,因为它无法证明你们发了工资的客观事实,没有日期、任何人签字你怎么知道它不是事后伪造的或是不相关的人伪造的,还有很多。反正这份证据不算证据或者说是证明力不够,要相关证据来补充它的证明力
工资卡是你的,你当然有权调阅你卡的一切清单,当然也可以作为证据了
如果就一个人的话。最好是找到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以及找到面试时的相关负责人。对于清单这一块是可以查的。如果有必要的话也是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出示的假证能与你的实发工资对得上的话,那也只能认了,如果与你的实发工资额有出入,或者比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还要低,那么可以不认它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