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专业人士,离职后的工资问题。
去年11月进的一家销售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由于觉得公司太黑心今年6月底离职。
公司每个月会扣除15%的工资作为年底的奖金发,这个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现在我离职了,公司用,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理由,不退我15%,但是我觉得那些钱是我的劳动合法所得。
由于公司法工资时是没有工资条的,我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为你没有劳动合同,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单位每月克扣你15%的工资,否则很难追回。。。
假设2010年11月1日进公司,公司最晚应当在2010年12月1日前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至今未与你订立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即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这7个月的工资。。。
另外,单位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嘛,如果没有,你可以要求补缴,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1个月的工资)
单位没和你签劳动合同,如果又没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又没有工资单的话,你要有证据证明你和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才行。。。
单位发工资是发现金还是银行转账,如银行转账,那就好办,去银行拉张工资明细清单即可证明。。。
··公司应当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支付2倍的工资。 自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但,公司有过错,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扣工资发奖金是违法的,可以主张退补。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对于被扣的15%工资你首先要有相关证据,比如制度规定,或者能在工资单中体现出来,因此你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他们进行行政监察,并对企业进行相应处理,同时你也可以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你需要能提供你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号牌、工作服、员工手册、以及工友的证言作为证据,这样再申请仲裁会更有利一些。
这种事情恐怕没有合同说什么都白搭,毕竟谁主张谁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