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事故法律咨询
我公司是与甲方签订合同的施工方,同时我公司又将木工作业这部分分包出去了,与我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见附件),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木工包工头,没有资质,只是个人签订.木工人员在我工地的工棚住宿,工棚是我公司搭建的,并且在合同中有体现出我公司负责设立工棚这部份,夜里刮风,把工棚刮坏了,造成三名木工受伤,但都是外伤,现在工人住院,不给钱就是不出院,我想咨询一下:1、我公司在合同中体现出要设立工棚,而工棚由于大风刮坏,造成员工受伤,是不是要追究我公司责任。2、我公司、包木工头付责任的比例,3、合同见附件,请帮我看一下,如果走法律途径,这份合同会追究什么责任。
附件:工程木工施工合同书.doc
即使签订了工程木工施工合同,你公司与包工头之间形成的仍然是雇佣关系。而由于包工头不具备资质,施工中发生的事故,属于人身损害,你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是要有责任。
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要追究公司责任,100%责任。
1.由于签订合同的木工包工头没有资质,只是个人签订,是雇佣关系.所以是你公司内部的人,公司必定要承担责任;
2.事先公司安全制度中有无工棚使用安全这面的规定,若没有,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若有,要看是否告知包工头(证据,如安全责任书),没告知公司仍承担主要责任;若告知包工头并有证据,则包工头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