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问题
我的老家是辽宁丹东农村的。前年把农村的房子卖了,可是买我房子的人把我的土地使用证也要去了,卖方的协议还把我的土地转让给了买房子的人了。现在农村种地都有补助的钱,我现在想把土地使用证给要回来,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去年国家暂用我的地埋电线干包了1万多也被买我房子的人给拿去了,我有权利要回来吗?还有大队的干部都向着那家买房的人,我该怎么办
1.本人户口已经转为城市户口,则村有权重新发包。
2.如没转户口,则房屋、土地转让,只能在同村人之间,且需批准。
3.如不具备以上条件,则,转让行为无效,双方应返回,并承担损失。
找当地政府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