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孩子出生证的问题
一个朋友怀孕了,可她男友又不愿娶她,现在她想把孩子生下来,请问孩子在深圳出生的话,出生证应该怎么写,医院会给吗?户口又该怎么办?
应该准备哪些资料,索取赡养费?
出生证,医院肯定会给,怎么写,听大夫的。抚养费,可诉讼。
出生证应该是在出生地,医院应该会给,户口很难办啊(如果找关系应该找女孩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社会舆论也不好啊,赡养费更难,不受婚姻法保护的,赡养费没有依据的。
个人建议还是打掉吧,遇到这种雄性畜生,还要为他生孩子,真的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不要为了自己的冲动的青春荷尔蒙,轻率的让一个圣洁的灵魂降临到人间。
除非她做好了为此付出的责任所应该受到的负担,并且无怨无悔。不是为了赌气,不是为了伤感,只是纯粹的一个作为母亲的爱!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
二、《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按照栏目要求准确填写,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方可生效。
三、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新生儿进行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我市出生入户登记工作的通知》
三、新生儿出生后超期一年(限第一胎)以上未入户、超生二胎以上或未获准生证的(含未婚先育),一律报我局审批。申请的程序是:由新生婴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母亲户口簿与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部门处理情况等证明,送派出所加具意见,报分局审核后报我局审批。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五条为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生儿母亲签字确认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见附件2);
新生儿母亲死亡或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提交新生儿母亲近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及有关身份关系等的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新生儿父母合法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未提供新生儿父母合法婚姻关系证明的,可以由新生儿父亲向签发机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不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新生儿母亲死亡或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其近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应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分析
1出生医学证明
按照《母婴保健法》医院有义务向生育妇女交付《出生医学证明》,没有条件,不区婚生、非婚生。
根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出生时没有合法的婚姻或者不提供生父信息,都可以办理申请手续,不存在法律困难。
2户口
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我市出生入户登记工作的通知》非婚生子女,在深圳可以上户口,但是需要审批,要经过计生部分的处罚后——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上户口。虽然麻烦点,但是还是可以上户口的。交纳的社会抚养费可以计入孩子的抚养费向生父主张。
3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规定不与非婚生子女生活的生父、生母应该支付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实际数额,要看对方的收入和抚养过程实际的需要。经济较好的生父要承担多些。
4索取抚养费的材料
先是双方协商,协商无果的,向法院起诉或者不经过协商直接起诉,提出亲子鉴定,DNA得出的结论是绝对赖不掉的。只要证明了是生父,其他的费用就要依据生父的经济能力、在深圳培养小孩的一般费用等标准来计算每月要支付的抚养费。
三、结论
《出生医学证明》、户口、都不是很难的问题,在法律规定上都是可以获得的,要有信心。至于抚养费,孩子一出生,在上户口之前就可以起诉孩子的生父,要求支付抚养费。应该说大多数法官对单亲妈妈还是比较同情的,在判决时可能会对生父下手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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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天律师事务所
(上述免费解答只提供指导性意见,不得作为最终权威法律意见)
楼上的学长上帝谈了许多,我就来点实在的,或许会有帮助:
1、一个朋友怀孕了,可她男友又不愿娶她,现在她想把孩子生下来,请问孩子在深圳出生的话,出生证应该怎么写,医院会给吗?户口又该怎么办?
楼主不必担心,出生证肯定会给的。只要在医院出生,该医院必须向产妇出具出生证。出生证的写法嘛,一般来说母亲栏填写的就是那个孕妇、产妇,孩子自然是那孕妇产妇产出的婴儿,大名乳名都可以,报户口时可以更改。父亲栏多是根据母亲提供的信息填写,有的时候,母亲不原意说,医院可以不写。
2、应该准备哪些资料,索取赡养费?
女方索取孩子的抚养费,其实非常简单--如果孩子的父亲不愿意承担,只需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那孩子的生父,依法主张男方承担相应的子女抚养费,一般是他月收入的20—30%,若是不足以抚养孩子而孩子的母亲又没有收入,起诉时还可以要求增加数额。如果那男人提出对孩子与其之间的亲子关系提出异议,没有关系啊,女方只要在诉讼中申请亲子鉴定即可。你放心--现代科学技术,一定会给你的朋友一个公道。
1、非婚生子办齐计生手续可上户口。你如果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2、未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罚款才能获得准生证,有了准生证医院给予出生证。
3、孩子户口可随母亲,提交你的户口本、身份证、宝宝的出生证、你在医院的产检记录(病历卡)。
4、与孩子父亲协商抚养费,如果不成,走诉讼程序。
··生活中正常而又非常的问题,也来凑热闹说几句。
“朋友怀孕了,可她男友又不愿娶她,现在她想把孩子生下来,”
————首先,这点女方要慎重考虑,否则,后患无穷!女人,有生育权,但,不能乱用。未婚生育,严重违法,既成事实,应当从严处罚。孩子是男欢女乐的无产品,一出世就顶着“非婚生子女的头衔”,这辈子都是杯具!何况,男方并不支持,加之生育不合法,女方一意孤行,对于“恋爱的后果”,男方完全可以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法院也不会支持女方的非法要求(因为男方不同意和女方结婚,也就不会不同意女方非法生孩子)。至于是不是亲生”、孩子入户落户,都无关紧要。只要女方不是头脑发热,是自己冷静的决策,不怕单亲生活,甘愿接受计划生育处罚,甘愿独自抚养非婚生子女,其他的问题都好说。
建议女方有了充分的论证和心理准备后再作计较吧。还是哪句话——不是个可以儿戏的简单问题!
你是那的,该剧国家规定,孕妇生了孩子以后医院必须的开出生证明,不过等地部门为了,计划生育有所改动,你可以找熟人到医院开应该可以的划不来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