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小城发布政令同居者养孩子将被驱逐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0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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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虽然有悖于传统价值观念,但是对于这纯属个人隐私的事情,政府一般是不会指手画脚的。但是,美国密苏里州的一个小城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竟然通过行政命令不许未婚同居者生儿育女。这下子可苦了那些不想受到婚姻羁绊的新潮男女组建起来的“家庭”。

一个来自美联社的消息称,美国密苏里州小城布莱克杰克市政府,最近通过了一项市政府令,禁止那些已经生儿育女的未婚同居者以家庭形式生活在一起。如果他们拒不遵照规定,同居者中的一人将会被强行驱逐出去。

奥利维亚·谢尔查克和芳德瑞·拉文就是这么一对未婚同居者,他们至今无法在这个位于圣路易斯市郊区的小城安顿下来,只因为他们有3个孩子,但是却没有结婚。

其实,类似情况在这座小城并非个案,为此,该市规划委员会建议修改原有法律,但是,市政委员会在5月中旬的表决中,以5∶3的结果否决了修改法律的建议。谢尔查克在得知这一消息之后表示:“我感到很吃惊,本来我以为苦日子快要熬到头了,我们可以居住在一起开始新生活了。”

布莱克杰克市的现有法律禁止3人或者3人以上同居,除非他们存在“血缘、婚姻或者领养关系”。所以,如果一对男女没有孩子,他们还是可以共同居住生活的。而日前遭到否决的那个法律修改建议,曾提出把家庭的定义义扩大为包括一对未婚男女带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孩子这种共同生活形态。

市长诺曼·麦科特拒绝就此接受采访,但却通过一份书面声明直言不讳地表示,凡是不符合该市关于家庭概念定义的同居者,都将遭到驱逐。

(王银泉/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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