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档案丢失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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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6年9月和一人力资源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我所毕业的学校在收到档案接收函后于2006年9月27日将我的学籍档案寄至该公司。但当我2008年9月辞职后到该公司调档时,公司说没有我的学籍档案,当我向其提供档案接收函及学校的邮寄凭证时,其要我提供接收档案人的名字(注:邮件详情单上收件人姓名处填的是“负责人”),说是以便他们查找档案。请问我用以上证据起诉该公司能胜诉吗?

可以胜诉。

你和公司形成保管合同法律关系。公司有义务妥善保管你的档案,其丢失应当负责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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