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问题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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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个商店的服务员在拖好地板后,甲商店的服务员放上了一块小心地滑的警示牌,而乙商店的服务员则没做任何标示。那么当顾客在这两家商店消费时因为地滑而造成人身伤害后,是不是甲商店就不用承担承担任何责任,而乙商店则要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此问题涉及到商店的安全保障义务。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商场对其经营的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商店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甲商店放警示牌就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因地面湿滑造成消费者伤害的,商场应在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发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甲商店尽到了告知义务不用承担承担任何责任,而乙商店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因此则要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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