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出了大事,公司未按规定办理保险,我该怎么办?
我爱人于今年六月骑车摔伤,术后二月有余仍然昏迷不醒(呈植物生存状态)。所在单位一直未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又听说骑车摔伤也不属于医疗保险赔付范围。
想请教各位老师,象我们这种情况有没有必要走诉讼渠道,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我们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想尽快与厂方对话,热切盼望你的指教,致谢!!
因交通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造成伤害的是不属于医疗保险的赔偿范围内的。即,如果这“摔伤”是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医疗保险是不能报销的,那么,在又不属于工伤的情况下,单位就此“摔伤”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如果这“摔伤”不是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的,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只是由于单位没有给办理医疗保险而导致不能报销的,单位应当就此“摔伤”承担相当于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的。
如果这“摔伤”是在上下班时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则属于工伤,应当由工伤保险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因为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而导致不能报销的,单位应当就此“摔伤”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
另外,抛开“摔伤”这事儿说,单位也是应当依法给员工办理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的。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员工有权利请求补办;如果员工经此为由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此为劳动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可以去当地劳动局举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单位有义务为缴纳各种保险,未缴纳保险就应当承担因未缴纳保险而多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