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我是一名企业的计件员工,我一个月下来不过才1500左右,而且平时根本没有节假日,每天都要加3小时左右的班,有时还加到晚上11点,太累了。我向领导提出这个班我不想上了,他就说不上可以,让我回家休息,养老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我自己承担(包括单位那部分),如果我不同意,那就得上班,但是上班我又觉得太累太累了,我该怎么办呢?法律有规定计件工可以不加班吗?
你好!
即便是计件工作也是不能加班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只是计件工作加班的认定与计时工作加班的认定不同。
实务操作中认定计件工作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按照以下规则:
一、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定额使得大部分劳动者都无法完成而必须通过加班加点来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一般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完成的计件数量作为劳动定额,并以此计算延长工作时间和加班费。
二、如果用人单位的劳动定额合理合法,劳动者超过劳动定额的部分一般不算加班。
根据你所述情况,你应该属于第一种,即就是加班。
综上,建议如下:
1.要求领导支付加班费和节假日。
2.如果领导不肯,搜集好你加班的证据(比如延长时间劳动的证明,8个小时内根本无法完成劳动定额的证明等),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对仲裁不服就去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你此前的加班费。
3.如果你不上班的话,就算是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确实是没有理由帮你交纳保险。如果上班真是如此之累,又不能与公司协调的话,建议就辞职,寻找别的工作。
祝你好运!
你们单位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你可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你这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特别条款规定: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因此你们老板是黑心的,无耻的,建议你投诉他。你完全有休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