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能要回我的钱吗?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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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借给某某4000元,没有写借条。几天前QQ上聊天她承认了借钱没还的事,并答应两天内通过农行打卡给我。这都过了6天了也没有动静。怎么联系都不理我了。我可不可以QQ的聊天记录为证据,向法院起诉她要求还钱?

目前我生活在南京,她在上海。

1、本案不用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理由: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可以凭QQ聊天记录起诉,但须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保全QQ聊天记录,还要有证据证明给你发信息的QQ账号是借款人的(他在聊天记录中承认他是借款人也行。

3、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应到被告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借款人如果在上海居住满一年,应在上海起诉。

不能了,像你这样的借款的讼诉时效为二年,6年了,早了这讼诉时效,法院不会受理的。你还是动情动理让她还钱吧。

可以起诉,时效因对方承认欠款而从新计算

电子材料若要作为证据提供,需要做公证

向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他在上海居住满一年了嘛!?如满,则上海为经常居住地。。。

我觉得还有可能,虽然时间超过但是还有最新的QQ信息等于重新确认了借贷关系和事实。但是怎么样让电子资料生效你要去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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