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的回避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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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诉讼审判长的回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由上级法院决定

B.审判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C.审判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D.陪审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本题选A.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由上级法院决定

B.审判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D.陪审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回避制度:

回避的理由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法定范围内的人员,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

行政诉讼对回避程序的规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实施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回避,由行政首长决定;行政首长的回避,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

公务员回避制度: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A.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由上级法院决定

B.审判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D.陪审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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