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提出离婚,这样行吗?
我和我老公因为感情不和,再加上他有暴力行为,所以在2010年10月去法院上诉离婚,事隔2个多月,今天终于是开庭的日子了,谁知道去到法院,庭就没开到,却被一个工作人员叫了我去了他办公室说给我老公的那份传票送不出去,而且还说我跟我老公分居还没够两年,法律上是不会判离婚的!他叫我一就公诉,二就撤诉,我最后还是选择了撤诉,因为他说公诉后也是一样判离婚的。总之分居不够两年就判不了!
请问大家有这样的条例吗?那要什么条件才可以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分居满两年只是离婚确认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还有其他条件也可以离婚,例如家庭暴力。
既然你已经撤诉了,可以半年后再起诉。注意搜集上面法律条文规定的其他条件,家庭暴力应该及时报警,注意保存看病的证据。
这是婚姻法规定的,有一方不能到场,另一方又要离婚,就要按婚姻法规定的时间,法院才能作出离婚判决。
离什么婚啊,建个家庭都不容易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法院有公告送达传票一说。60日内视为送达,逾期不应诉,可缺席判决。如你说的情况真实,则可能是你们的情况不适合离婚,法庭从人情常理出发,过段时间看看情况再说
1.如果法院传票未能送达,是不能缺席开庭的,这种情况下,法官要考虑审限(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就会劝你撤诉。如果能找到你老公,是应当不存在没送达的情况,除非你老公真的出门很久了,这种情形下你得到你当地(村)居委会或者街道办开具证明你老公下落不明的证明,到法院再起诉按公告送达方式也可以开庭的。
2.我国法律上所说的分居两年判离是有前提的,即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而分居两年;其实,像你所说的你老公的暴力行为是长期存在的话,也是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
3.你这种情形一样可以起诉离婚的,即使法院不支持你的诉求而不予判离,那么你在6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一般情况下第二次就可以判决离婚的。
只要丈夫有暴力行为并且感情不和就可以申请离婚,并不是什么没同居两年不可以离婚
1、对于离婚案件,由于需要查清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此一般情况下都要求双方出庭,如果实在无法送达传票的,则需要进行公告送达,但对于离婚案件司法实践中很少这么做。
2、目前对于离婚案件,除非有严重的婚内暴力行为,已经危及到人身安全(需要有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否则以家庭暴力提出离婚的,第一次离婚法院都不会支持。按照婚姻法相关解释的规定,你可以从撤诉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同时多收集一些对你有利的证据,比如丈夫再对你实施暴力,可以及时报警,在离婚案件中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也可以求情当地街道工作人员居委会出面调解,他们的证言都是对你有利的证据。这样在第二次离婚时胜诉判决离婚的概率就会比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这个意见可以回答你离婚条件的问题,其中第12条可以回答你关于二年的规定。另没有证据,或者是法院不受案,甚至受案也是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