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301条
刑法301条的定罪标准是什么,有没有司法解释
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多次参加,一般指三次以上。首要分子,指对聚众淫乱活动期主要作用或领导作用的组织者。组织、策划、指挥三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三次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目前,没有相关司法解释。
暂时还没看见关于刑法301条的司法解释。
不过,当时一看呀,就觉得相当的雷人:)没有看出可操作性(当然,换句说法,就是极具随意操作性)。
好像这条款的制订,根本就不是为了执行,而是一种相当高层次的道德精神宣示。。。。。。也许,这事不能接轨,而必须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