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怎么算?
我1999年工作至今期间1999年到2005年单位没有和我签过劳动合同(单位以户口不在本地为由不签的)现在单位要改制进行员工身份制换要记算员工工龄!请问我的工龄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单位未与我签劳动合同这段时间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补偿么?
你1999年工作至今,虽然期间1999年到2005年单位没有和你签订过劳动合同(单位以户口不在本地为由不签的),但与你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且由于你始终在该单位工作,1999年到2005年应视为连续工龄一并计算。
若因此产生争议,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段时间,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做法,请求仲裁委裁决单位按连续工龄计算,不存在补偿问题。